正文 第九十二章 认罪-《煤油灯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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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说:‘你们是来抓我的吧。’

    “领头的巡捕走过来,围着我转了一圈,说:‘捆起来,带走!’

    “几个巡捕上来将我绑了。

    “我看到贞姨躲到檐下的柱子后去哭了。

    “无根真人跑上来喊道:‘他不是人犯。’

    “领头的巡捕反问道:‘他不是,你是?’

    “说完押解着我出了大门。

    “大堂之上,一位穿着军服的大老爷坐在正中央,身后立着一名站得笔直的军官,旁边小桌上坐着两名书记员。

    “我与两名押解的巡捕站在堂下正中。领头巡捕、贞姨、无根真人坐在大堂边的条凳上。

    “大老爷开口问道:‘人犯所犯何罪?’

    “堂下巡捕禀道:‘拐卖人女。听他们庄里人讲,这人还涉嫌杀人。他拐带出去的女子,至今还没找到。’

    “大老爷问道:‘人犯你要如实招来,你把那女子拐带到何处去了,是死了还是活着,是卖了还是杀了?’

    “我没有做声。

    “大老爷又问:‘你不说话是不是算招认杀人了?’

    “看我又没说话,大老爷喊道:‘既然他招了,让他签字画押。’

    “上面的书记员拿着供状来到我面前。

    “我心想,为了玉华,昨晚没有选择消失,是对的。今天虽然有了牢狱之灾,以后可能都要在里面度过,但至少玉华知道我在哪儿。她或许会因此而伤心和痛苦,但至少不会承受无穷无尽的绝望。

    “我毅然在供状上画了押。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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